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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跨境换汇案2026评析_非法买卖外汇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边界

发布时间:2026-09-14 11:59:41

导读:涉嫌非法经营罪应当如何应对?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从非法经营罪的定罪逻辑与量刑规则入手,逐层拆解本案的争议焦点与辩护空间(本案聚焦:扬州跨境换汇案2026评析_非法买卖外汇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边…),为面临刑事法律风险的当事人提供专业参考。

导语:2026年9月,江苏扬州法院审结一起历时八年的非法跨境换汇案。四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获刑。

一、背景

2017年1月至2025年5月,陈某飞召集刘某华、顾某、何某等人。这群人在未取得金融监管资质的情况下,私设跨境换汇通道。

服务对象是喀麦隆的华人商贩。团伙以秒到账、低手续费为噱头招揽客户。

资金通过境内外对敲完成。团伙私下开展美元、西非法郎与人民币的兑换流转业务。

为隐匿交易流水,团伙借助多人银行卡拆分走账。非法经营长达八年,涉案总金额高达二点八亿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四名被告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四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二、核心条款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出台专门决定。该决定明确了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依据。

2019年两高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入罪标准。非法买卖外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同样入罪。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违法所得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同样如此。

三、实务影响

跨境换汇的法律风险集中在三处。一是资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得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二是对敲手法。境内外资金对冲不改变资金跨境流动的性质,仍属非法买卖外汇。

三是卡农风险。出借银行卡帮助走账,可能构成共犯。多人银行卡拆分走账,也是资金链条留痕的突破口。

此类案件的量刑差异较大。涉案金额、违法所得、持续时间与是否自首退赃,都会影响最终刑期。

本案四人均适用缓刑。这与涉案人员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有关。

四、应对建议

有跨境资金需求的企业与个人,应走正规渠道。通过银行办理结汇售汇,留存真实交易背景材料。

不要出借银行卡、支付账户供他人走账。此类行为可能使自己卷入刑事案件。

从事外汇业务的机构,应取得相应资质。无资质经营的,即便每笔金额不大,累计达到标准同样入刑。

涉案人员应尽早委托辩护律师。围绕经营数额认定、违法所得计算与作用地位,提出针对性意见。

FAQ

问:个人之间的外汇兑换,会不会构成犯罪? 答:少量、偶发的个人之间兑换,通常不构成犯罪。以营利为目的、长期为他人兑换并达到数额标准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问:境内外对敲换汇,为什么也算非法买卖外汇? 答:对敲只是资金不实际跨境的方式。行为实质仍是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买卖外汇,扰乱金融秩序。

问:出借银行卡帮人走账,会有什么后果? 答:明知他人从事非法换汇仍出借账户的,可能被认定为共犯。即便不构成犯罪,也可能被采取惩戒措施。

问:非法经营罪一般判几年? 答: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SEO摘要

扬州八年跨境换汇案涉案二点八亿元,解读非法买卖外汇与非法经营罪认定。

来源

江苏扬州法院2026年9月审结通报,两高2019年非法买卖外汇司法解释,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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