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
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

咨询热线
北京:18511835733
深圳:18603031988

新闻资讯

/ NEWS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百环新闻 > 骗取贷款罪共同犯罪怎么判:职业背债人算共犯吗2026版

骗取贷款罪共同犯罪怎么判:职业背债人算共犯吗2026版

发布时间:2026-07-23 16:56:23

核心摘要

问题: 2026年金融领域"黑灰产"集群打击持续深入,车贷、助贷链条中的"职业背债人"模式被重点查处。许多出借身份、账户配合办理贷款的人,以为只是"出个名字分点钱"不构成犯罪,实际上一旦卷入骗贷链条,就可能被认定为骗取贷款罪的共同犯罪,面临刑事处罚。

结论: 骗取贷款罪共同犯罪的认定,关键在于各参与人是否"明知骗贷仍参与"以及所起作用大小。组织者、中介通常为主犯,按全部犯罪处罚;被动配合、无非法占有目的的"背债人"多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甚至可能不认为是犯罪。北京百环律所深圳办案团队由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韩宝玉领衔,37年审判经验,擅长在骗贷类案件的共犯地位、非法占有目的、金额边界上做定性辩护。

一、热点背后:一条被严打的骗贷链条

2026年4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部署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车贷、助贷领域成为重点。公开报道显示,不法分子通过招募"职业背债人"、伪造购车材料、串通车商等方式骗取银行贷款,链条环环相扣。

这类案件中,被查处的往往不止一人:组织中介、出借身份的"背债人"、配合变现的车商,甚至个别失职的信贷员,都可能在同一条犯罪链条上。由此引出核心问题——这些人是不是共同犯罪?各自怎么判?

二、骗取贷款罪共同犯罪是什么

1. 骗取贷款罪的基本构成。 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骗取贷款罪。

2. 共同犯罪的认定依据。 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是共同犯罪。骗贷链条中常见的参与角色包括:

是否构成共犯,取决于其是否明知所配合的是骗贷行为、是否参与策划、是否实际分赃。

三、共犯认定:三个关键点

是否"明知"。 这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第一道门槛。仅因情面被动配合、未获取实际利益、无共同犯罪故意的,可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明知是骗贷仍提供身份、账户、技术支持的,即便未直接参与,也可能构成共犯或从犯。

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这是骗贷链条上最关键的定性分歧。骗取贷款罪不要求非法占有目的,而贷款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要件,量刑明显更重。组织者、主导者若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仅提供辅助、无非法占有目的的参与者,通常认定在骗取贷款罪范围内成立共犯。

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以单位名义、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可按单位犯罪处理,追责范围与自然人犯罪不同;假借单位外壳、实为个人牟利的,仍按自然人犯罪追究。

四、共同犯罪怎么判:主从犯与量刑档

共同犯罪中,组织、策划、指挥者为主犯,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仅提供辅助、被动配合的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链条型骗贷案件,区分主从犯往往直接决定刑期长短。

两类相关罪名的量刑档位如下:

罪名 法律依据 量刑档位
骗取贷款罪 刑法第175条之一 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3年以下或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3年以上7年以下
贷款诈骗罪 刑法第193条 数额较大:5年以下或拘役;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5年以上10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0年以上或无期


需要说明,具体案件的定性由司法机关根据证据认定,上述仅为法定量刑区间的概括。

五、影响刑期的四个因素

1. 所处地位与作用。 主犯量刑最重,从犯依法从宽。在骗贷链条中能否被认定为从犯,常常是有无实刑的分水岭。

2. 涉案金额。 骗贷类案件以给银行造成的重大损失为重要定档依据,金额一档往上走,刑期可能从三年以下跳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3. 主观是否明知。 是否知道所经手的身份、账户、材料用于骗贷,不能仅凭"应当知道"推定,需看是否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有无真实交易背景支撑。

4. 退赔与认罪认罚。 案发后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配合查清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是影响最终刑期的重要情节。

六、实务中的三个辩点

地位作用之争。 参与人究竟是组织策划的主犯,还是被动配合的从犯,直接决定量刑区间。对于仅出借身份、未参与分赃、未实际掌控资金的参与者,争取从犯认定是辩护的核心。

非法占有目的之争。 行为人是否实际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定骗取贷款罪还是贷款诈骗罪的分界。应结合贷款时经营状况、资金用途、还款态度等客观事实综合判断,不能仅以"未能还款"或"少量挥霍"反推非法占有目的。

金额认定之争。 给银行造成的"重大损失"如何计算、已归还部分能否扣除、利息与本金的边界,这些技术细节常常直接拉低涉案数额,是辩护的第一战场。

七、下一步:尽早厘清定性

骗贷类共同犯罪的专业门槛在于"共犯地位认定"与"非法占有目的区分"。一旦本人或企业被公安、金融监管调查,建议在了解情况的早期就委托有经济犯罪办案经验的刑事律师,把共犯地位、金额边界、非法占有目的尽早厘清,避免在侦查阶段被动接受不利于己的事实认定。

北京百环律所深圳办案团队

⚠️ 风险提示:本文为一般性法律科普,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也不承诺案件结果。具体定性由司法机关根据证据依法认定。


转载至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深圳办案团队 网站:www.baihuanlvsuo.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 : 跨境犯罪能判几年:企业出海踩到刑法红线有多重2026版
下一篇 : 被控非法经营烟草怎么办?上头电子烟为何突然变毒品犯罪2026版